弟派沈鹤鸣赴沪提银二十六万两零,而余已先拨九万与霆军,弟心不免郁郁。余实因周纲堂之信,恐生他变,故待霆军独厚,亦望吾弟亮之。
同治三年四月十三日 致沅浦弟书
沅弟左右:
适闻常州克复、丹阳克复之信,正深欣慰。而弟信中有云“肝病已深,痼疾已成,逢人辄怒,遇事辄忧”等语,读之不胜焦虑。今年以来,苏、浙克城甚多,独金陵迟迟尚无把握,又饷项奇绌,不如意之事机、不入耳之言语纷至迭乘,余尚愠郁成疾,况弟之劳苦过甚百倍阿兄,心血久亏数倍于阿兄乎!余自春来,常恐弟发肝病。而弟信每含糊言之,此四句乃露实情。此病非药饵所能为力,必须将万事看空,毋恼毋怒,乃可渐渐减轻。蝮蛇螫手,则壮士断其手,所以全生也。吾兄弟欲全其生,亦当视恼怒如蝮蛇,去之不可不勇。至嘱至嘱!
余年来愧对老弟之事,惟拨去程学启一名将,有损于阿弟。然有损于家,有益于国,弟不必过郁,兄亦不必过悔。顷见少荃为程学启请恤一疏,立言公允,兹特寄弟一阅。
李世忠事,十二日奏结。又饷绌情形一片,即为将来兄弟引退之张本。余病假于四月廿五日满期,余意再请续假,幕友皆劝销假,弟意以为何如?
淮北票盐、课厘两项,每岁共得八十万串,拟概供弟一军。此亦巨款,而弟尚嫌其无几。余于咸丰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等年,从无一年收过八十万者。再筹此等巨款,万不可得矣。
同治三年四月十四日 致澄侯弟书
澄弟左右:
接弟信,知黄鼎甫侄婿去世,不胜悲愕。侄女青年无子,何堪当此大故!温弟妇忧患馀生,何以遣此悲怀?
天之厄人,每有理所不可测者。而老弟廿年以来,凡亲属疾病死丧之事,皆弟一人历其危险,尝其劳苦,精力竭矣,忧虑饱矣。弟所尽职于骨肉之际,其劬劳盖百倍于阿兄,且愧且怜。
蕙妹于十四去世,乃延至廿日始大殓,未免太迟。凡地师及选择方术之言,其近情理者信之,其不近情理者决不必信。七日始大殓,此不近情理之言也。吾祖星冈公于僧道巫医及堪舆星命之言皆不甚信,故凡不近情理之言不敢向之开口。以后吾家兄弟子侄,总以恪守星冈公之绳墨为要。
常州克复,丹阳克复,江苏全省只剩金陵一城未克耳。沅弟忧灼殊甚,肝疾颇深,余常常以信解之。
同治三年四月十六日 致沅浦弟书
沅弟左右:
常、丹之克,此间已先得报。各城皆得,仅馀金陵。城之坚而大,贼之悍而多,实非他处可比。弟切勿焦灼致疾,听其自然而已。